在健身房办理的健身卡,在我们确实无法前往健身的情况下,是否有权要求健身房退回。我明确告诉大家,当然可以,我们要了解清楚我们与健身房之间的合同关系是服务合同关系,而我们支付的健身卡的一个款项实际上是属于预付款的性质。在健身房并没有给我们提供服务的情况下,当然可以将相应的预付款要求退回,但更重要的就是在办卡的过程当中,健身房往往会直接讲在我们单方面解除或者不不来健身的情况下,无权要求退回相应的款项。我告诉大家,这很明显是属于健身房单方面所提供的格式性条款,很明显的加重了我们作为消费者的义务和减轻了作为服务者的责任,很明显属于霸王性条款,我们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确定该条款无效,而要求将相应的款项退回。大家现在明白没有?